第九章 农业
农业和商品生产
农业的发展为真正的分工和城乡分离以及交换关系的普及创造了基础。[①]但是农业却长期和由它自己使之产生的这种流通方式无关。小商品生产在国际贸易中心的一些大城市里已经形成好久,而使用价值的生产却依然在和这些大城市相隔仅数里的乡间占着支配地位。只有少数几家农场生产出来的剩余产品才被拿到市场上去。
当罗马帝国从事以食物供应罗马市的无产阶级以及帝国的众多军团时,小麦、油、酒和橄榄的交易就有了飞跃发展。有些作者甚至把这些交易的波动看作是罗马帝国衰亡的决定性迹象(1)。但是,实际上,这种供应的对象并非是无名市场,而是国家(2),而且这是一些无偿的或者价格极为低廉的供应(3),因此,它是一种直接的或隐蔽的赋税形式。仅仅是在大量农产品的集中和运输方面,商业资本才在广大程度上发挥作用,然后再由国家把这些产品无偿地分配给像罗马和拜占廷这样一些大城市的居民,以及军团。由此可见,整个这种供应循环并不和商品生产发生关系。在农产品方面,只是在本地市场上出售农民及贵族的剩余 产品和在向国家出售西西里岛农奴种植园的产品时,才会出现商品。总的说来,在任何一个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里,都是如此。
十六世纪,当货币经济开始在西欧普及时,商品生产日益向农村伸展,与此同时,资本发展的结果,社会上出现了一个新的佃农阶级。这些佃农之所以要土地并非为了自己种吃的,而是为了把它当作农业商品的生产基地,因为出售这些商品会给他们带来利润。
从十八世纪起,被大工场的产品打击得支离破碎的家庭工业和农村手工业开始消灭。在西欧,到了十九世纪这种演变才全部完成。在东欧和世界上其它一些经济落后地区,同样的演变要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才开始。现在,这种演变并非在每一个国家里都已经结束,而是还差得远。此外,还没有一个地方的农业商品生产已经把使用价值的生产消灭净尽,因为,即使在工业已经高度发达的国家里,例如美国、德国和比利时,直至如今还有自耕自足的农民,也就是只向市场出售其剩余产品的农民(据估计,1939年,这种农民在美国还有一百二十五万户)(4)。
资本主义以前的地租和资本主义地租
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文明社会里,农业是人类的主要经济活动。因此,在这种社会里,地租是社会剩余产品的基本形式。生产这些剩余产品的人是农业生产者。农业生产者实际上支配着归他们自己占有的土地,并且少说也对这一生产资料享有着使用权。农业生产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代价是把自己的部分劳动时间(劳役)或部分产品(实物地租)贡纳给有产阶级。把农民生产出来的产品分为必需产品和剩余产品(地租)的做法,完全是在市场之外,在使用价值生产范围以内去进行的。
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里,实物地租转变为货币地租这件事本身已经是社会解体的一种表现。这种转变预示了生产的巨大发展,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的巨大发展。农民为了向封建地主缴纳这种新形式的地租而需要的货币,是通过一部分产品卖掉来取得的。但是,如果说,必需要有了商品生产,然后才能产生货币地租,那么,从数量上说,货币地租却依旧和市场的情况无关。货币地租的特点——货币地租之所以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地租演变终了时出现,货币地租之所以在以往的各种形式中总是具有这种相同的特点——在于它的固定性,因而不受物价运动以及生产者货币收入多寡的影响(5)。[②]正是在地租固定不变的范围内,在整个农产品价格巨幅度增长的这段时期(例如十三世纪初到十四世纪中叶,农业产品价格巨幅度上升的这段时期),农民才成了重要的受益者(6)。
此外,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地租时期,只是在例外情况下,土地本身才会被看作是货币资本的投资场所,土地必须要为这种资本带来一定比例的收入:
“野蛮时代及封建时代初期,只有微不足道的小部分土地可以被自由地拿来进行交易;复盖着森林和草地的辽阔土地,都是王室亲贵的庄园;另外一些广大的土地则为教会和寺院所占有,不得转让;就连旧世俗人占有的土地也都是被一整套租让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等级关系联结在一起。通过这种关系,这些土地虽然不是完全不得转让,但转让起来就会遇到无数的障碍。地主和农民之间的关系,也同样是固定性的。至于说到农民,使用关系代替了契约关系,绝大多数土地耕作者都降低到了缚在地上的农奴地位,既不能随便离开土地,但也不能把他们从土地上赶走(7)。”
资本主义地租的性质则与此迥然不同,资本主义地租是在这样一种社会里出现的:在这种社会里,土地本身以及它的主要产品已经变成商品。资本主义地租是投在农业上的、必须带来平均利润的资本的产物。由此可见,同资本主义工业一样,资本主义地租预示了生产者同生产资料之间的分离。此外,资本主义地租还暗含着土地占有者同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分离,生产资料同租佃人之间的分离。资本主义地租的特点在于此;它同资本主义利润不同之处也在于此。
资本主义地租的起源
欧洲农产品市场的起源和中世纪城市的发展是紧密相联的。商业刚一开始飞跃发展,庄园供应制就陷于瓦解;商业的飞跃发展为首批地方性市场的形成创造了有利条件:
“封建主的庄园供应制为在缓慢地形成中的地方性市场组织所代替。用车辆长途跋涉地把小麦运往中央庄园去进行消费,或者是运往庄园集团的中央市场上去,而且一路之上还要经过一些小麦价格低廉的地区,同时,在最终到达的地区里也许还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小麦、从而价格十分便宜,这就成了没有必要的事。换句话说,在粮食问题上,地方性市场逐渐渗入庄园供应制,并终于完全取代了这种制度(8)。”
但是,这种转变是缓慢的;真正的地方性小麦市场要到十五世纪后半叶才在英国占了支配地位(9)。同时,不同城市的供应政策都妨碍着地方性市场的形成;这些城市想尽办法,千方百计地阻止粮食价格上升(10)。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市场的统一就成了不可能的事情,在每一个国家都成立了一系列的区域性市场,彼此的粮价相差很大,各自反映着当地的情况:是粮食富足呢、还是粮食匮乏。在中世纪的英国,小麦价格最高的地区和小麦价格最低的地区,彼此相隔仅五十英里。1308年4月,在相隔仅十二英里的两个城市、牛津和库克斯汉姆,小麦价格相当差40%(11)!
到了十六世纪,这些基本上是由使用价值生产者的剩余产品来供应的市场,便开始朝着大城市市场的方向演进;要知道农业资本主义的来源,就必须到这种演进中去寻找。若干大城市的惊人发展,如像伦敦、巴黎、安特卫普、阿姆斯特丹、汉堡等等,打乱了农产品的供求关系(12)。在这些大城市的围墙里面,集中了全国极为可观的一部分人口。例如伦敦,早在十七世纪末它就集中了英国人口的百分之十。一直到十九世纪,伦敦的人口便占了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这些居民的粮食供应不再是单单仰赖于伦敦近郊的农业地区,而是仰赖于全国整个农业(13)。这样一来,农产品价格便在全国范围内趋向平均,其结果是大城市地区付出的粮价,成了全国小麦价格的基础。
从这件事实出发,同中世纪地方性市场上发生的情况相反,和遥远的歉收地区的价格(包括运费在内)相比,首都附近的、有大量剩余小麦的地区,就会把自己的小麦以较贵的价钱出售(14)。同时,就在这同一个世纪里,人们还从大城市市场走上了国际粮食市场:伦敦不再仅仅吸引它本身供应所需的小麦,而且还吸引着全部用于出口和拿到国际市场上去博取最高价格的小麦(15)。
十六及十七世纪起,出现了广阔的大城市市场,与此同时,各大城市都实行了完全相反的粮食政策,它们不再像中世纪那样,采用各种手段来限制粮食价格,而是想方设法、以任何价格来确保城市所必需的足够供应(16)。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城市起了表面上的无限市场的作用,为资本主义打入农村创造了有利条件。运到城市里去的不再单单是农村方面的剩余产品,而是多多益善的小麦,从而使农村人口的口粮时常刚刚够吃(17)。
发生村社圈地运动的原因,不仅在于饲羊业有利可图,而且由于小麦价格胜贵的刺激。大城市市场的出现同农业生产者被剥夺自由使用土地的权利(也就是在农村实行资本主义)是彼此紧密相联的(18)。如果看到1500——1800年英国的小麦价格由指数一百上升为二百七十五,法国的小麦价格由指数一百上升为五百七十二,而同一时期,五金及纺织品价格却只增长了百分之三十,人们就可以理解这种刺激剂的威力了(19)。
在同一期间,农业的合理化经营,土地从三年一休闲过渡为改种有助于恢复土壤肥力的作物,化学肥料使用量的日益增加等等,起初是在弗朗德勒、荷兰和在德国某些地区,然后是在英国,一个佃农要想享受从不断增长的农产品价格上带来的惊人果实,他就必须具备一笔最起码的资本。早在十八世纪末叶的英国,一个佃农要想经营一英亩耕地的农场,就至少要有五镑资本;要经营一英亩半耕半牧的农场,就至少要有八镑资本;要想经营一个畜牧庄园,就至少每英亩要有二十镑资本(20)。由此可见,具备一笔资本成了要经营一项多多少少还过得去的农业的条件。这样一来,资本要打入农业的一切条件就都成熟了。
然而,这种资本在打入西欧和中欧每一个老牌国家的农业时,它所面临的两种情况,同工业和商业中存在的情况截然不同。在工业中,每一项物质生产因素——机器、原料、劳动力——都可以由资本本身来生产、再生产,并且可以用相对或绝对日益低廉的价格(即劳动力,因为有工业后备军!)来生产;可是,在农业中,生产的基本物质因素,土地,一经固定下来就有了局限性,永远盖上了不足的烙印,成为天然的垄断(21)。资本可以在工业的任何部门里自由出入,但却不能自由地进入农业。在农业中,土地所有权为地主阶级所独占,除了以支付地租为代价外,地主是不许资本进入农业的。
由此可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刚一露头,土地就表现为双重的垄断:自然的垄断和所有权的垄断。只要农业生产率继续落后于人口增长率和工业生产率,一种双重的价格差别就会自行建立起来。由于全部农产品都会被市场所吸收,小麦售价便会由收益最低的劣质土地的生产条件(肥沃程度、经营方式、地理位置等)来决定,从而远远超过了赚钱庄园的生产价格,并为后者带来超额利润。同时,由于农业同利润率的平均化无关,并且还存在着上述的双重垄断,所以,哪怕是在收益最低的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小麦也不是按照它的生产价格、而是按照它的价值来出卖;这种价值高于生产价格,这是因为,同工业相比,农业在技术上比较落后,因为在农业部门里,资本的有机构成较低,资本主义地租的来源就在于这种双重差别,而且是在存在着这种差别的情况下,资本主义地租才能够存在。
级差地租
在工业中,当着一家企业的生产率高于平均生产率时,这家企业就实现超额利润。高生产率虽说能让商品按照高于其生产价格的价格出售,但到最后还是要导致平均的市场价格下降。在农业中,生产率上的巨大差别也能使某些庄园和某些土地的所有者得以实现超额利润。但是这种超额利润并不伴随市场价格的下降,而是市场价格的上升。只要是农业生产率的增长继续落后于人口的增加,因而使农产品仍然求过于供,市场价格就依旧由在收益最差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农产品的价值来决定。如果为生产粮食而耗费的整个人类劳动都是社会必需劳动——只要全部农产品都能够继续找到买者!——哪怕是在土地收益最低的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商品,也会给自己的价值找到等价物;由此可见,决定小麦平均售价的正是这种价值。小麦平均售价和高生产率土地上生产出来的小麦的生产价格二者之间的差额,表现为级差地租,这种级差地租为土地占有者所专有。
级差地租可以由两种不同的方式产生:由于土地天然肥沃力的不同——或地理位置,和不同的投资。我们把这两种情况分别称之为第一形态级差地租和第二形态级差地租。
假定有三块面积相等的土地,由三个租佃人使用相等的资本在上面分别进行劳动,彼此的资本有机构成也完全一致。假定一年之间他们各自投入的资本是一百万法郎,土地A收获了八十公担小麦,土地B收获了一百公担小麦,土地C收获了一百二十公担小麦。如果平均利润是20%,小麦的售价便会是:1,200,000/80法郎,也就是说,每公担售价为一万五千法郎,这是肥力最差的土地上的小麦生产价格。
由此可见,土地A不会带来任何级别地租。土地B的生产价价值是一百五十万法郎;如果这块土地是租佃来的,土地占有者就会收入三十万法郎的级差地租。租佃人会满足于获得平均利润二十万法郎。土地C的生产价值是一百八十万法郎;如果这块土地也是租佃来的,土地占有者就会收入六十万法郎的级差地租,租佃人也只能满足于获得平均利润二十万法郎。
运输费用是包括在农产品的出售价格里的,因此离大城市最近的土地就会产生较高的级差地租。以下是选自美国的一个例子:
距离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单位:英里)
地租(单位:英亩)
地价(单位:英亩)
8或不到8
11.85元
312元
9——11
5.59元
110元
12——14
5.37元
106元
15或15以上
4.66元
95元
(22)[③]
只要农产品的价格有继续上升的倾向,在农业上进行投资,以便开荒扩大耕地面积,或者提高熟地的生产率,就会对资本家有利。在第一种情况下,土地的肥沃程度不一定差,这可能是一些偏僻的土地,一些比较远的土地,一些要想比熟地实现更高的收益,就必须在上面安装大规模排灌设备的土地。但是这种投资的折旧是要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实现的。因此,在此期间,生产费用会增加,生产价格也因而增加。
因为施肥量有了额外的增加,因为选用了良种,因为使用了农业机械,因为雇用了农业专家,一句话,因为作出了额外投资而产量增加时,情况也和上面一样。
在美国,试验证明,一英亩土地上连续不断不施肥料地进行耕作,平均可以收获小麦十二点三三蒲式耳(boisseaux);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施用一定数量的适当肥料,但不断耕种时,平均可收获小麦二十三点五八蒲式耳;施足了适当的肥料而又实行四年一轮种时,平均可收获小麦三十二蒲式耳(24)。
让我们再举A、B、C三块土地为例。假定在土地C上追加了投资一百万法郎,生产由一百二十增加到二百二十公担。在这样作出的一共二百万法郎的投资上,资本家应得平均利润20%,即四十万法郎 。但是,倘若小麦售价继续由收益最低的土地上的小麦生产价格来决定,即每公担一万五千法郎,那么二百二十公担就可以售得三百三十万法郎。在一百三十万法郎的剩余价值当中,四十万法郎作为平均利润落进资本家的腰包,六十万法郎作为第一形态级差地租落进土地占有者的腰包,三十万法郎表现为第二形态级差地租,由土地租佃人想方设法留给自己,但是到了租约期满续订租约时,便会由地主把它算进地租里去。[④]同第一形态级差地租相反,第二形态级差地租并不是那么表面化,因此它不那么容易为土地所有者直接占有。
绝对地租
到现在,我们只谈到了这样一些土地上的地租和超额利润:这些土地,或者是由于肥沃,或者是由于地理位置好,或者是由于在上面进行了额外投资。只要是农产品的价格还继续由收益最差的土地上的生产价格来决定,上述土地上的生产价格便会低于收益最差的土地上的生产价格。然而,在收益最差的土地上将是怎样一番景象呢?倘若经营者和土地所有者是一个人,那就不会发生什么问题,因为,原则上,资本家只要拿得到平均利润就满意了。可是,如果土地所有者并不亲自经营这块土地,那情况就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向土地所有者缴纳地租便仍然是让这些土地向农业开放的前提条件。只要是小麦的出售价格还继续低于、或者等于这些土地上的生产价格,这些土地就会无人加以耕种,因为租佃者只会是在扣除了平均利润以后才能支付地租。否则,租佃者只要把资本转投到工业和商业中去,他就能实现平均利润,所以,他如果再这样做还有什么意义呢?但是,一旦农产品的出售价格有了足够的提高,即使在肥力最低的土地上也能生产出地租来的话,这些土地便会也有人来加以经营了。[⑤]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初期,由于农业生产率落后于工业生产率和人口的增长,这种情况曾实实在在地出现过。
在肥力最差的土地上出现的这种地租是从哪里来的呢?它来源于这样一件事实:在这种土地上生产出来的小麦,不是按照它的生产价格出售,而是按照它的价值出售,而它的价值是高于它的生产价格的,因为,同工业相比,农业中的资本有机构成较低,而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又妨碍着资本在农业中自由出入,从而使农业资得以不“参加”利润率的社会平均化,不把在从它本身范围内创造出来的那一部分剩余价值拿出去进行总的分配。
举例来说:假定工业的年生产总值为:
4000亿c+1000亿v+1000亿pl.=6000亿。
农业的年生产总量,就可以得出如下:[⑥]
2000c+1000v+1050pl.=4050
工业中的平均利润率100/500=20%
在农业中,产品不是按照生产价格加利润20%(即三千六百亿)来出售,而是按照产品总值四千零五十亿,也就是连同超额利润四百五十亿在内来出售。通过这种超额利润就出现了绝对地租,农业的利润率成了105/300,也就是35%。
让我们现在把说明第一形态级差地租时提过的A、B、C三块土地再拿来举例:
土地
资本
产量
每公担售价
总收益
平均利润
绝对地租
级差地租
A
100万
80公担
16,875
1,350,000
200,000
150,000
——
B
100万
100公担
16,875
1,687,500
200,000
150,000
337,500
C
100万
120公担
16,875
2,025,000
200,000
150,000
675,000
出售价格同收益最低的土地A上生产出来的一公担小麦的价值相等,也就是说同垫支资本一万二千五百法郎加上利润35%,即四千三百七十五法郎,共计一万六千八百法郎相等。绝对地租就是从土地A生产出来的一公担小麦的价值和这一公担小麦的生产价格一万五千法郎(一万二千五百法郎加上平均利润20%)二者之间的差额产生出来的。
必须说明,土地本身并不生产地租。一块荒地是丝毫地租也“生产”不出来的;生产地租的是投入农业的劳动力。由此可见,同工业利润一样,这是剩余价值,是无偿劳动。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剩余价值,这种剩余价值,由于土地所有制的关系,并不参加利润率的总平均。这样,它就提供了超额利润,这种超额外负担利润是由于农业中的资本有机构成比工业中的有机构成低而形成的绝对地租。同时,这还是一种超额利润的超额利润,因为在农业中提供的全部劳动,都是社会必需劳动,就连在工业生产率低的情况下提供的劳动也不例外。
地租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由此可见,对于整个资产阶级来说,地租意味着双重的损失。一方面,一定数量的剩余价值不参加利润率的平均,而且,由于这一定数量的剩余价值是由比工业中资本有机构成要低的资本有机构成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原本是能够提高平均利润率的。另一方面,农产品的价格有了上升,因为农产品是按照收益最低的土地的产品价值来出售的。这样一来就必然会在工资方面形成一种较高的最低基础,倘若取消地租的话,这种最低基础是不会这样高的,这就多多少少意味着工业中的一部分价值转移到了农业中去。
因此,自由主义工业资产阶级最彻底的代表人物,如像李嘉图和穆勒,都曾为取缔土地私有制而进行过斗争。在像美国、澳洲以及加拿大等存在着尚未加以耕种的、任凭移殖民去使用的广大土地的新的移民国家里,绝对地租已经彻底消灭:这些国家进行了无偿的土地分配,其代价是交纳一笔有名无实的赋税。在美国,根据1862年的霍姆斯台德法案,前后五年实际占有一百六十英亩荒地的人,便可以取得该项土地的所有权。在加拿大,在移殖民占有的五千八百万英亩土地中,百分之九十也已经用同样的方式进行了分配(26)。就这样,经过实验,通过反面的例子得到了证明:绝对地租的源泉便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凡是不存在这种垄断的地方,绝对地租也就不存在。
总之,地租的存在,不仅妨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适当发展,而且尤其妨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农村中的发展。地租于被非经营地主占有之后,便退出了农业而不再被用来投资。这就使农业中可供投资的基金减少,使农业中资本积累的速度减慢。例如瑞士,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佃农的资本总额从每公顷一千一百六十瑞士法郎增加到了一千六百七十三瑞士法郎,而地主的庄园资本则由每公顷四千二百八十瑞士法郎增加到了六千一百六十七瑞士法郎。在增加出来的这笔资本中,只有一个微不足道的部分,即整整不过五十二瑞士法郎,来源于改良土壤(27)!由此可见,在农业中,资本的积累速度比工业中慢。这就决定了农业中的劳动生产率比工业中的劳动生产率要低很多,下列表式所说明的就是这种情况:
人口的行业分配及工业、农业在全国产品形成中的作用
国家
工业人口
工业全国原产品
农业人口
农业全国原产品
意大利
23%
34%
49%
29%
法国
29%
40%
36%
29%
丹麦
32%
36%
28%
22%
荷兰
32%
39%
19%
12%
挪威
32%
46%
31%
15%
西德
44%
55%
22%
12%
(28)
《关于共同市场各国经济情况的报告》指出,1956年,按照劳动力人口每人平均计算,农产品在荷兰只占非农业收入的76%;在比利时只占58%;在法国只占57%;在西德只占56%;在意大利只占38%(29)。
租佃者将其资本的绝大部分用于租地或买地,因而成为僵化了的资本,[⑦]所以这笔资本的循环,在农业中和不动产建筑中比工业中慢:在美国,每一个循环周期在农业中平均为四年到五年,在城市里的不动产建筑中平均为八年到十年(31)。
但是,级差地租为土地占有者所专有这件事,主要是在土地改良上,成了一个巨大的障碍。租佃者在进行土地改良时,只能获得有限的利益,因为,这种改良不可避免地会促使土地占有者提高地租率!土地占有者千方百计使租佃契约的期限越短越好(可能的话一年一定),在这种情况下,级差地租就会不断地增长。对租佃者来说,有利的则是订立长期租约,因为长期租约能让他们享有用自己的资本(在小租佃者情况下是用自己的劳动)来实现的土地改良的果实。
土地占有者专有级差地租而导致的不公平,十九世纪的爱尔兰是个典范:
“爱尔兰在1870年有六十八万二千二百三十七家农场,其中十三万五千三百九十二家是长期租佃的,五十二万六千六百二十八家则属于一年为期的租佃类。一年为期的租佃可以由土地占有者于六个月前通知解约而不付给代价。只有二十家庄园里的建筑物和农具由地主供给……在其它庄园里,都要由租佃者来自行提供固定资本以及农场所必需的一切其它资本形式。这样一来,土地占有者在解除租约时就没收了租佃者投资下去的资本。从1849年到1880年,大约有七十万户人家被从土地上赶走和劫夺一空。如果不愿意被赶走,就得自愿支付并且有能力支付更高的地租,这样就使土地占有者得以使用另一种方法,即增加地租的方法,来没收勤劳的租佃者的资本和技能(32)。”
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必然会导致租佃者进行有损于土地改良的自卫意识:
“那怕租约是九年为期……租佃者也大多是要在第一个三年一循环的整个时期里去恢复他前人破坏了的土地肥沃力;他在第二个三年里才进行正常的耕作,而等到最后三年,他就挖空心思去耗尽土壤肥力。根据一个通晓农业问题的朋友估计,农业生产力因此有20%得不到充分利用(33)。”
因此,某些需要多年不断精心经营的作物,如像果园作物,同租佃制是不相容的,同土地所有权与农业经营的分离也是不相容的(34)。
土地的价格和地租的发展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广泛发展,一切进款都被习惯地看作是由投出去的资本——真实的资本和假想的资本——按照平均利息率带来的收入。[⑧]地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经济“范畴”,诸凡农业劳动者生产的剩余价值都是它的源泉。但是,“土地价值”这个词,其本身却是毫无意义的。土地并不比空气、阳光、或是推使帆船前进的风更有价值。土地是由大自然提供的一个“生产因素”,它不是人类用劳动生产出来的商品。[⑨]凡是没有强制实行垄断土地私有权的地方,土地既没有“价值”,也没有价格。就是到了二十世纪,罗得西亚的白种移殖民还曾经以一个便士一英亩的象征性价格占有了土地。
只有在土地由私人占有,从而把它变成垄断财产的地方,土地才取得一种价格,这种价格不是别的,它不过是根据平均利息进行了资本估价的地租:“土地的价格由土地产品的价格来决定,而不是相反(35)。”取得或买进一块土地并不是购买一个“价值”,而是买进一个收入凭证,因为日后的收入是以当前的收入为基础而计算的(36):
“购买土地的人,实际上是取得收取一系列年收入的权利,而要判断这些年收入日后能有多有少,最现实的根据是它们在最近的过去曾经是多少。考察证明,一块土地在过去的七到十年间的收入,是买主打算付出的价格的最有效的准绳(37)。”
十八世纪末叶以来,土地价格的发展已经证实了它的这种来源,土地价格丝毫不是围绕着“物的价值”起波动,而是随着农业景况中的、往往是骤然和剧烈的波动而波动。
人口增长而肥力较差的土地必须投入巨额资本才能耕种,所以十八世纪下半叶农产品价格大大增长,随后,地租也立即有了相应的提高。1750——1800年,英国的小麦价格平均上升了60%,法国上升了65%,意大利北部上升了60%,德国上升了40%。同一期间,阿符内耳认为,地租在法国平均每公顷提高了50%。在英国和德国,人们看到,地租增加的更要厉害(这是因为利息率剧烈下降的缘故)(38)。1820——1870年在欧洲大陆上,随着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地租也发生了巨幅度的增长。
在美国,一百年来全土地的平均价值都是在随着农产品的价格变动而变动:1860——1890年,每英亩土地的价格从十六点三二美元上升到二十一点三一美元;1890——1900年,下跌为十九点八一美元;1910——1920年,又从三十九点六美元上升到六十九点三八美元(战时繁荣!);1920——1935年又下跌为三十一点一六美元(大危机!),等等(39)。
为了使级差地租能够出现,农产品的售价必须确保哪怕是在收益最差的土地上投下去的资本,也能实现平均利润。为了使绝对地租能够出现,农产品的售价必须确保在生产率最低的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小麦,不是按照它的生产价格,而是按照它的价值出售。当全部农产品的价格都下跌时,上述各条件,或者是其中之一,就可以暂时或永远被取消。这个时候,某些土地上的地租便消失了。倘若这些土地不是由土地占有者本人直接经营的话,它们的耕种就停止了。倘若它们是由土地占有者本人直接经营的,土地占有者只好满足于取得低于平均利润的收入,甚至满足于取得只相当于一笔实际工资的收入。
资本主义以前的各个农业危机时期都已经发生过的这种现象[⑩],到了十九世纪的最后二十五年间,又有力地表现了出来。当时,海外各国开始采用机器来耕种辽阔的牧场和草原,从而使农产品成本下降了50%(40)。与此同时,改善了的运输条件使得运费也有了下跌。原来,1860年,从纽约发往利物浦的小麦,一蒲式耳要零点六金法郎运费;1866年,这种运费下降到零点二五金法郎;1910年再下降为零点零五金法郎(41)。两个运动加在一起,使得海外各国的、往往是没有地租负担的大量农产品输入了欧洲,使欧洲的农产品价格因而崩溃。
农产品价格的崩溃引起了土地价格的下跌,同时,也使人抛荒了一切收益最差的土地,不再去这些土地上进行任何耕种。在法国,1875——1900年,农村土地的“价值”平均下降了35%(42)。耕地面积也从十九世纪中叶的二千五百万公顷减为二十世纪中叶的一千八百万公顷(43)。克拉潘指出,十九世纪末期农产品价格下跌以后,“某些土地,例如艾塞克斯郡的一些田地,再度沦为三等牧场(44)。”
的确,欧洲的农业生产者也曾采取了种种反措施,力图扭转这股潮流。在某些国家里,例如法国、意大利和德国,人们借助保护关税来设法人为地保持住农产品的高昂价格。这样一来,这种高价就使国际上的农产品价格在同“国内”收益最差的土地上的农产品价格——确切地说,就是收益最高的土地所有者占有的级差地租!——二者之间保持着差额。[11]在像丹麦、荷兰、比利时……等等其它国家里,人们设法用巨额投资,年年施用大量肥料,特别是把耕地改为牧场的办法,来巩固地租和土地的价格。1938年每公顷土地施用的氮肥,在比利时是三十公斤(1956年是四十九公斤),在法国则只有六点七公斤(1956年是九点七公斤);施用的磷肥在比利时是三十五公斤(1956年是五十一公斤),在法国则只有十三公斤(1956年是十八公斤);施用的钾肥在荷兰是四十六公斤(1956年是六十八公斤),在比利时是七十六公斤,在法国则只有八点七公斤(1956年是十四公斤半)(46)。把耕地改成牧场就可以生产畜产品(肉类、奶油、牛奶等等),从畜产品上可以产生比较稳定的地租,因为各大城市里的很大一部分居民都喜爱食用新鲜的畜产品,尽管价格较高(47)。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一场剧烈的危机——世界范围的农业危机,摇撼了农业方面这种新的平衡。这场危机一直延长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然后又从1949年再度出现。海外各国农业的飞跃发展形成了农产品的持续“过剩”,尽管在中国、印度和亚洲的其他各国以及在非洲和拉丁美洲的绝大部分地区,有好几亿人口长期以来处于食不果腹的境地(48)。
现在,可以看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范围内,一旦农业生产率追随着工业发生了同工业生产率相类似的大变革,农产品需求的相对稳定性(缺乏弹性),在工业化达到了一定程度时[12](好几个世纪以来缺乏弹性一直是农业超额利润的源泉),就能成为持续危机的源泉(51)。[13]从1930年到1950年,美国农业生产率的增长,几乎是同工业生产率的增长相等。英国也是如此。[14]在美国,小麦的播种面积下降,有一些耕地改成了草地,要不然就把肥力最差的土地完全抛荒。
因此,从1919年到1929年,美国南部和东部20%的土地就没有人再去耕种,因为,在这些地区,尽管是采用机耕,一蒲式耳小麦的成本也不能降低到一元以下,而在蒙大拿州、堪萨斯州、内布拉斯加州等等平原地带,小麦成本则跌到了六角美元(56)。至于欧洲的老牌国家,在很大一部分肥力较低的土地上,地租有可能消失或是变得微不足道。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法国的情况就是如此(57)。最近,比利时经济事务部秘书长斯诺子爵曾经认定:在西欧,如果放弃掉农业保护政策,就可以在大片大片不再被用来经营农业的土地上进行造林。
土地所有制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土地私有制不仅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打入农业的条件,而且它还妨碍并推迟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全部可耕地为私人所占有这件事,阻止着新的农民去加以自由经营;但是,对于工业资本主义的高涨来说,它却又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只要是还存在大片大片的闲置土地,城市劳动力就可以逃避工厂里的囚徒劳役,工业后备军就会消失,就可以由于工业就业与农业就业之间进行竞争而发生提高工资的危险。美国于西部“边界”消失以前之所以会有高额工资,美国工资之所以到最后形成比欧洲工资更高的等级,大部分原因就是来自这个因素。
早在十八世纪中叶就有一些美国政客坦率地承认了这个事实,并且要求制止指向西方的移民运动,例如康涅狄格的本杰明·帕耳就曾经这样提过。美国主要经济学家之一,塞缪尔·布洛杰特在1806年指出,廉价的土地使得劳动力的价格抬得过高了。“如果是只要用一笔微不足道的价格就能买到一块好地,一个星期劳动两天就可以过得舒舒服服,那么,任何一个自由人也再不会去为别人劳动了(58)。”
在那些有着闲置土地的国家里,用抢劫手段以及合法或非法暴力手段,把大部分处女地据为私有的同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远离西欧的海外,取得了种种发展,并且还发生了同私人占有村社土地相仿佛的现象。土地私有观念是那么样变成了资产阶级社会的基本观念,就连司法当局也竟然认为宾夕尼亚州赠给上帝的六百英亩森林是一种所有权的转移,并且过后又以未曾纳税为由,“剥夺”了这个“所有者”(59)!
早在十八世纪末叶,印度公司就使莫卧儿帝国的札敏达里(zamindari包税官)变成了整省整省的土地占有者(60)。在阿根廷,从1875年到1900年,三千万公顷土地就以微不足道的价格卖掉了,直到今天,这些土地的绝大部分还是荒地,但全部公有土地就这样被转让掉了。在加拿大、差不多是全部公有土地的三分之一曾经这样落入了铁道公司之手(61)。在美国,九千六百万英亩土地按照霍姆斯台德法案以及其他类似的法案进行了分配(这些土地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部分也是落入了资本主义公司之手,因为,在这方面出现的租佃者只不过是些傀儡);与此同时,一亿八千三百万亩让给了铁道公司(62)。
在北非,法国的殖民主义政策引起了当地大量土地的转让:根据特种法令,法国的移殖民在阿尔及利亚取得了三百万公顷土地的所有权(63);在突尼斯,取得了全部耕地的二分之一,共计一百四十万公顷土地的所有权(64);在摩洛哥,四千七百户欧洲移民取得了一百万公顷土地的所有权,而八百万摩洛哥人只能依靠三百八十万公顷劣质土地为生(65)。
在东非,英国的移殖民取得了南罗得西亚五千万英亩土地的所有权,在这些土地上生活着十万白种人,而一百六十万非洲人赖以为生的却只有二千九百万英亩。在肯尼亚,二万九千欧洲人霸占着一万二千七百五十平方公里土地,留给五百万非洲人的则仅有四万三千五百平方英里!
通过这种制度,被白人无耻地称之为“土著后备军”的非洲人,既向欧洲的移殖民、又向欧洲的矿业公司及工业公司提供着大量的劳动力。形形色色的奴役,形形色色公开的或伪装着的强迫劳动,[15]形形色色以徭役的方式提供的地租,都强加在不幸的非洲人身上。非洲人被粗暴地夺去了土地,也就是夺去了历来的生存手段(67)。在南非,这种制度达到了巧妙绝伦的地步,二百万白人霸占了那里百分之八十八的土地,而被列为“后备军”并被残酷剥削着的八百万非洲人,则只有12%、而且大部分是无法加以使用的土地来赖以维持生活。如果按照发给非洲人的寥寥无几的配给口粮来计算,在南非金矿时里做工的四十万非洲劳动者,每年的工资总额,宽宽地打,才不过三千万镑,而金矿公司一年的收益就有五千万镑。(68)
锡兰政府当局的一个官方委员会,在总结英国在锡兰岛上实行的农业法时指出:这些法律被运用来占领了每个村庄的村社森林和牧地、以及一部分用于种植副产品作物的土地。这样做,首先是纯粹为了直接来自欧洲的一些资本家的利益,其次是为了这个岛国的沿海各省的利益(69)。
生产关系与农村的所有制关系
在资本主义时代,用工业后备军的形成和地租的经济作用把农业同工业联系在一起的特殊关系,引起了农业本身的特殊发展形式。从十四世纪到十九世纪在美洲殖民地采取的奴隶制,和从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在非洲及大洋洲等殖民地采取的强迫劳动制,[16]在该有关各国的特殊情况下,意味着这些国家里形成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必要条件。但是奴隶制和强迫劳动制的采用,在长时期内,依然妨碍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入农村。
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在东欧、中东和远东,出现了一个类似的更为重要的现象。资本主义产品的打入这些地区和这些地区的跻身国际市场,破坏了这些地区千百年来以手工业和农业相结合为基础的农村经济平衡(70)。由于土地本身养活不了整个非城市人口,由于在城市里劳动就业没有取得任何重大增长,就出现了农村人口长期过剩。这种人口过剩只不过是长期失业的变相而已。[17]
这种农村人口的长期过剩,在租种小块土地的农民之间,引起了一场凶恶的竞争,这并不是把小块土地作为取得平均利润的工具,而是单纯的赖以维持衣食。对于土地占有者来说,与其把土地拿来从事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经营,倒不如把它小块小块地拿来出租更为有利。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关系表现为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引用到农业中去的障碍。由此产生的土地经营的极端分散化,在印度表现得特别突出。在这个国家里,每一家佃农的平均土地面积是四点五英亩,而在人烟稠密的西孟加拉邦,三分之一的佃农却只有二英亩土地。这种现象的后果是,地租高得惊人和土地的超资本化(71)。由此而贫困化了的农民,日久天长,便会失去自己的小块土地,成了直接的或掩盖着的无产者。
那些紧紧抓住小块土地不肯撒手的小佃户们,支付着高利贷式的地租,这种地租意味着对他们的超额剥削,因为那些小佃户们的收入往往是比一个农业工人的收入还要低的。当他们毫无资本,不得不经营用分成制(分得收获的实物)[18]的形式租来的一些小块土地时,他们就变成了为少得可怜的收入而劳动的真正的无产者!
“阿拉伯语称佃农为‘姆拉巴’(mraba),意思是说分得收获四分之一的人。因为这是最普遍的规定。在生产谷物的埃及农村里,由土地占有者向农民提供住房、土地、种籽、当地的古老犁具和不死不活的牲畜。牲畜很简单,只有两头牛,有时还是两头母牛。除了自己的劳动(当然添上他全家的劳动)以外,佃农什么本钱也没有。除了老婆孩子以外,什么都不是他的[照词义翻译过来的‘无产者’!]……他完全附属于土地占有者;理论上,每次农业年度终了之时,土地占有者就可以把他撵走。他劳动一年的代价是分得收成的四分之一……(72)。”
战前朝鲜的例子证明了这种高利贷地租竟能采取怎样一种极端的形式。H.K.李指出,1936年,在这种极端情况下,地租达到了收获量的90%(73)。
同时,由于陷入极端的贫困,佃户们到最后都是千篇一律地负债累累,因为放高利贷者通常就是土地有者本人(或者居间的大租佃者),这样,佃户们就很容易从无产者的地位降落到农奴的地位上去:
“根据1933年颁布的、规定了农民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伊拉克的地主享有这样一种权力:只要是佃户还欠他的债,他就有权一直不许佃户离开土地(74)。”
阿耳弗雷德·博内还证明,这种制度,和十六世纪在东欧采用的制度一样。这是地主们为了对付大庄园面临的劳动力严重缺乏所采取的手段(75)。
农业资本积聚与集中
由于在农业中,同在工业中相反,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一定完全互相结合,[19]因此,在农业中,资本积聚问题是以另一种特别的面貌出现的。资本积聚的规律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出来,而完全不是单单由土地私有制的存在中产生出来的一条规律。
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刚刚开始打入农业的地方,到还可以看到老牌半封建庄园正在解体的地方去研究农业资本积聚,那就会像从资本积聚的角度出发来研究十八世纪末期的工业情况一样的不近情理。只有当整个农业都已经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的技术改革支配之后,才会发生积聚问题。由此可见,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东欧以及目前的西班牙和拉丁美洲大多数国家种种异乎寻常的土地积聚,是和这个范畴无关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欧洲和目前的西班牙以及拉丁美洲的大多数国家里,问题或者在于资本主义以前的一些所有制残余,或者在于工业缺乏销路而进行的投资(以智利为例,1952年,二千三百个地主占有了全部耕地的31%和全国土地的60%,而十五万小农庄则只有全部耕地的16.5%,和全国土地的6%(77))。
农业里面即使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会有两种现象使得资本的积聚和集中并不立即发生。我们知道,地租的来源是:农产品的生产价格由收益最差的土地来决定。然而,资本的积聚正是要通过收益最差的土地的消灭才能产生!在农业中,只要这些土地,尽管是技术落后,还通用继续使自己的产品找到销售市场,资本集中就不能产生。但是,通过最坏土地的生产价格和最好土地的生产价格之间的巨大差别,也就是说,通过巨额级差地租的资本化,资本积聚就可以产生。
同样,有些土地,尽管是在最低的收益水平之下,仍然会有人去加以经营,其原因不是为了生产平均利润,而是为了小租佃者要有个单纯的生存基础。就这样,小租佃者牺牲了自己的生活水平来紧紧抓住“他的”土地(78)。[20]但是,只有少数资本或是毫无资本的农户尽管放弃了地租和利润而从事劳动,却依然要受歉收和天灾人祸横加摆布。这就说明了小农业企业的消亡率会很高。在美国,1935年全体农业主的25%占有农场才不过一年或者还不满一年;全体农场主的47%和全体佃农的57%,占有土地才不到两年(80)。人们认为,从1950年起,十年之间,每年要有十万个家庭农场归于消灭(81)。
当上述可靠的市场归于消灭时,具体地讲,从十九世纪最后二十五年以来,小企业就用转入集约经营[21]的办法继续同大企业竞争。集约经营能够获得比大农场上进行粗放经营要高的生产率。
由于这种原因,尽管投在每一公顷土地上的资本有了巨大增长[22]——资本积聚的间接形态!——进行集约经营的农业企业的土地面积并没有扩大,没有发生表面集中现象。
然而,在凡是上述两种限制因素没有起作用的地方,在资本主义农业本身实际取得纯然发展的地方,资本的积聚和集中倾向就会清清楚楚地在农业中表现出来,这首先是美国的情况,也是德国的情况,但后者在程度上要较差一些。
美国农业的积聚情况(84)